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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州市文联关于转发《“清廉四川文艺创作工程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诗歌优秀作品展览”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2016-07-18 16:10:00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  作者:佚名 

 

各县(市、区)文联、市美协、市书协、市摄协、市诗词协会:


  为进一步推进四川廉政文化建设,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,营造风清气正、崇廉尚实、干事创业、遵纪守法的政治氛围,四川省纪检监察学会、四川省文联决定联合主办“清廉四川文艺创作工程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诗歌优秀作品展览”,同时明确四川省美术家协会、四川美术馆、四川省书法家协会、四川省摄影家协会、四川省诗歌学会作为承办单位。现将《“清廉四川文艺创作工程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诗歌优秀作品展览”实施方案》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本地本门类实际,结合法治文艺宣传,广泛发动,认真组织实施。


  征集作品美术、书法作品为原件(不装裱),摄影、诗歌作品为电子文档,8月31日前将征集作品统一报送至达州市文联创作部。


  联系人:吴星辰  0818-2140237  13568353065


  联系邮箱:1597278598@qq.com


  联系地址:达州市西外永兴路2号市政中心1102室


  特此通知。


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达州市文联
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7月11日

 

 


 


“清廉四川文艺创作工程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诗歌优秀作品展览”实施方案

 


  为进一步推进四川廉政文化建设,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,营造风清气正、崇廉尚实、干事创业、遵纪守法的政治氛围,省纪检监察学会、省文联决定实施“清廉四川文艺创作工程”项目。通过美术、书法、摄影和诗歌等形式大力弘扬廉政文化,传播廉洁理念,推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。


  一、活动宗旨


 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把廉政理念教育贯穿到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始终、贯穿到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
  二、组织机构


  (一)主、承办单位


  主办单位:四川省纪检监察学会、四川省文联


  承办单位:四川省美术家协会、四川美术馆、四川省书法家协会、四川省摄影家协会、四川省诗歌学会


  (二)组委会成员


  主  任:郑东风


  副主任:蒋东生


  成  员:贾瑞云、李兵、刘建刚、邓治平、林浩、尹春春、吴彬、梁时民、代跃、贾跃红、李永才、何怡、胡蓉


  三、活动内容


  (一)主要内容


  紧扣主题开展创作活动,注重作品的思想性、艺术性和观赏性,突出本土题材。创作一批以廉政为主题的文艺精品力作,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追求,抒发清廉正直的真挚情感,展示清廉四川、诗意四川、文化四川的良好形象。


  (二)作品要求


  参展作品均为原创原件作品,不得抄袭、拼凑和高仿复制。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,并在3年内不允许参加由省文联及所属省级文艺家协会组织的展演活动。


  美术、书法作品为4-6尺整纸,统一为竖幅。诗歌为30行(含30行)以内。


  美术作品侧重反应风土人情、崇尚中华美德、弘扬勤劳廉洁、倡导良好家风等内容。漫画作品紧扣廉洁文化主题,弘扬社会新风正气。以单幅、组图或者四格漫画为主,画种不限。


  书法作品包括有关廉政文化的警句、格言、历代诗赋、修身养性、道德自律等内容。形式、体裁不限。


  摄影作品主要展示我省人文自然风貌、经济社会建设发展、廉政文化建设、社会和谐等内容。彩色、黑白不限。可做必要的后期处理,但不得作任何合成、添加等更改画面的技术处理。


  诗歌作品要观点鲜明,突出正能量,体现廉政内涵。形式、体裁不限。


  四、组织征稿


  面向全川书画、摄影、诗歌爱好者征集作品。各市(州)文联及所属相关协(学)会为主体责任单位,将征集到的作品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给省书法、美术、摄影、诗歌评委会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相应协(学)会。


  (一)征稿时间:2016年7月1日至9月10日


  (二)收集整理时间:2016年9月11日至15日


  (三)评审时间:2016年9月16日至20日


  (四)公示:在四川文艺网、四川艺术网上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

  五、展览


  (一)首展:2016年10月25日四川美术馆首展,展期10天。


  (二)巡展:到部分市州展出,时间为6个月。展览组织工作由省文联负责,市州展览场地等相关落地工作由四川省纪检监察学会负责。


  (三)展出作品数量:美术80幅,书法50幅,摄影作品50幅,诗歌50首。


  (四)设评委作品展览区。


  (五)退件:全部展览结束后所有作品(不含诗歌)退还给创作者。


  六、经费


  (一)创作补贴:给每位入展作者给予适当采风和创作经费补贴。


  (二)展览费:共使用四川美术馆3个展厅。


  七、工作要求


  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、各市州文联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,充分调动文艺家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对参与创作的团体或个人要给予必要的支持,要坚持务实节俭,避免铺张浪费,注重实际效果。


  (二)讲求质量,精益求精。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,鼓励创新创造,努力创作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,不断增强文艺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。


  (三)广泛宣传,扩大影响。四川省各媒体对评审出的优秀作品要进行宣传,让优秀廉政文艺作品广泛深入地走进机关单位、走进学校军营,走进千家万户,增强传播效果,实现活动目的。


  八、其它事项


  (一) 给每位创作者赠送一本《清廉四川文艺创作工程优秀作品集》。


  (二)主承办拥有方对作品的宣传、出版等非商用之使用权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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